本招标项目为大数据平台六期扩容项目对象存储、招标编号:CQYD2020000109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采购大数据平台六期扩容项目对象存储,明细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含税总价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详见1.1。 1.4交货周期: 接中标通知后,30天内完成到货; 交货地点: 新数据中心(巴南区龙州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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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2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1份2017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签订的与本期投标品牌一致的对象存储的销售合同(投标人或原厂签订的与本期投标品牌一致的对象存储销售合同案例均可),单份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产品兼容要求:投标产品作为后端存储介质必须兼容Veritas NBU备份软件,兼容性列表以《Veritas NetBackup ™ Enterprise Server and Server 8.0 - 8.x.x Hardware and Cloud Storage Compatibility List (HCL)》为准,需提供截图证明。 2.4投标人要求:投标人自身须为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原厂)或生产商(原厂)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注: (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扫描件(格式自拟)及所代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5信誉良好声明函:投标人存在信誉良好声明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投标将被否决。 2.6企业关联情况说明书: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7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要求详见本公告2.4。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5月18日18时00分至2020年05月23日18时30分。 4.2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汇账号信息详见11.1。(注:请投标人在款项支付后将付款凭证的扫描件发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10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详见附加项11.3),届时请准时参加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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