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官渠农业生态文化长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
第02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将彭州官渠农业生态文化长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彭州官渠农业生态文化长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新增第25条“其它”,其内容如下:
25.其它
25.1鉴于本项目建设内容多、各子项工程的开竣工时间不统一等特殊性,本合同中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工程款支付及附加条款等内容的约定均适用于各子项工程。
& 25.2本合同约定的子项工程原则上是指能够独立报建、独立施工、独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工程,具体以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前述原则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