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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内江市东兴区粮油储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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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0116627770462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
所在地区 | 四川 内江市 东兴区 | |||
住所/注册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粮食购买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粮食购买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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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于公告截至日16:00时前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详见《资产明细表》),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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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均由内江市东兴区粮油储备 统一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处置。转让稻谷位于内江东兴粮食产业物流园区10仓。具体详见《挂牌价格表》。 2、意向受让方报名受让时可自行查验实物,知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信息。查看验货地址:内江市东兴粮食物流园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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