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生态智能酿造产教融合示范园项目(招标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补遗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
现对中国白酒生态智能酿造产教融合示范园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2号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1)企业类似业绩“注:1.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的建设项目,业绩。2.在建业绩证明材料为: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业绩须附中标(选)通知书和勘察设计合同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业绩证明材料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报告;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投资额,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以上业绩不重复计算。 (3)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4)因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近年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各投标人可以自拟格式,并附在‘八、其他材料中’。 (5)本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业绩要求的其他描述若与本节要求不一致时,以本节要求为准。”修改为“注:1.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或设计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不能清晰反应业绩情况,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3)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3)各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勘察现场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安全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髙得1分。”取消。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3)各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物探专业负责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3)各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测量负责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3年02月10日09时30分”变更为“2023年02月21日10时30分”。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由“2023年02月09日18时30分前”变更为“2023年02月20日18时30分前”。
8、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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