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合作荣昌·隆昌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标段补遗文件01
各位投标
一、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3.1.1资质要求: 1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2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3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4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5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标段: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2标段: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标段: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4标段: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5标段: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1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2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3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4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5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其他要求变更为:一、关于严厉打击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
1、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
2、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
3、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对全部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核查。对存在不真实情况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将弄虚作假的中标候选人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增加的工程量按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府发【2022】10号)执行。
5、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内民领【2019】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6、若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 企业资质情况中施工单位变更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项目管理机构中变更内容:1、总承包负责 招标文件以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 & & & & & & 2023年2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