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5202300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3-04 00:00:00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3-08,更正为:2023-03-14。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10 09:30:00,更正为:2023-03-17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3-10 09:30:00,更正为:2023-03-17 09:30:00。 将谈判文件“3.3、技术参数及要求”第3项采购项目“走廊高清筒型网络摄像机”更正为“走廊高清网络摄像机”。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重新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 更正日期:2023-03-09 15:11: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投标保证金】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即:2023-03-14 23:59:00到达宜宾市 保证金专用账户。 3、【技术服务费的缴纳时间】请于2023-03-17 09:30:00前登录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 4、【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7 09:30:00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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