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幅度:0.05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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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0.05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备注: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500元,最高不超过10倍。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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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400345743774M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
所在地区 | 四川 眉山市 东坡区 | |||
住所/注册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完成相关过户手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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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以辆为单位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处置的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使用性质、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4、风险提示: (1)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本次处置车辆成交前,车辆相关的所有违章及罚款、事故产生的费用均由转让方负责缴纳和办理;处置车辆成交后,与车辆的所有违章罚款及事故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缴纳和办理。 5、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政策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6、由于本次转让标的在处置过程中,车辆年审、交强险、保险即将或已经过期,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并在过户时,如确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安检、环检)、交强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8、若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完成车辆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9、车辆过户涉及的税、费:如年审、交强险、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都由受让方承担。 10、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 11、现场看车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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