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三江新区医院配套设施项目等项目共计工程费约33534万元。 (一)三江新区医院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600㎡,分为实验楼、办公楼、预防医学门诊部。工程费约11264万元,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二)宜宾三江新区新能源材料制造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建设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附属工程,含园区配套道路和连接隧道出入口边坡治理、综合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工程费约11480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三)宜宾三江新区锂电动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锂电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附属工程,主要包含边坡治理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工程费约10790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三江新区医院配套设施项目为540日历天、宜宾三江新区新能源材料制造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为180日历天、宜宾三江新区锂电动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为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4 00:00 至 2023-03-23 15:00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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