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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经开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工程(顶管工程和浙川大道北侧起点临时污水管)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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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4-05 17:0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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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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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经开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工程(顶管工程和浙川大道北侧起点临时污水管)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发改审批[2021]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债券资金、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1]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本工程位于江北大道(大塔路-天之华大道),桩号范围K0+000至K2+926.387。雨、污水管横穿江北大道共4处,主要是江北大道与屏山大道交叉口东侧雨污水管、江北大道与凉坝纵三路交叉口雨污水管,分别为右侧Y-52至Y-52.2,WR-42至WR-42.1,WR-36.3至WR-36.2,右侧Y-43至左侧Y42。浙川大道与大塔路交叉口西北侧现状绿化带内新建一座规模1400m3/d临时泵站,经压力管输
  
  3.1.1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工程建设费(或施工工程费)不低于4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1-10 00:00 至 2023-01-16 23:59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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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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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