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22)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富顺县人民政府批准,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规&划 用&&途 |
用地面积 |
出&&让 年&&限 |
出&&让 方&&式 |
主 要 建&设&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5102022022 B04 |
富顺县城钟秀街以南、银杏路以东(原李子湾)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建筑比例≤5%) |
16216.00㎡ &&&&&&&&&&(合24.32亩)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拍卖 |
≤2.5 |
≤30% |
≥30% |
5110.00 &(设有底价) |
1100 |
5102022022 B05 |
富顺县林达路以东、钟秀路以南、釜江大道以北地块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建筑比例<0.4%) |
18121.00㎡ (合27.1815亩)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拍卖 |
≤3.93 |
≤26% |
≥25% |
7575.00 (设有底价) |
2000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6日17:00时止,持有关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办理竞买申请手续(9:00-12:00时,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注明竞买宗地的地块编号(户名:富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建行富顺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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