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72.82亩,总建筑面积4848平方米(含配套用房、危化品区管理用房),其中停车区主要由空载停车区、候检区、重载车停车区、以及停车场入口警卫岗和停车场出口警卫岗等组成,规划室外停车位142个,其中104个重载停车位;辅助功能区由配套用房、危化品区管理用房、辅助设施、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初雨池、预留设施等组成。 2.3招标范围:勘察:建设用地红线图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技术交底及后期服务等工作;设计: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满足业主单位使用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装饰、附属设施、消防、景观绿化、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施工图概(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特征编制和导出CJZ格式文件)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具体勘察设计内容以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进行的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停车场设计业绩或建筑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担任,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并承担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15 00:00 至 2023-04-21 23:59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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