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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成都市传染病医院、成都市结核病防治院)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报废资产一批(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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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5-17 20:0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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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成都市传染病医院、成都市结核病防治院)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编号 名称 数量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ZC-C1:2023-1957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报废资产一批(769) 1批 30515元/批 20000元 1000元/批或其整数倍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3日 16时00分
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3年05月17日09:00至2023年05月24日10:00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进行了有效报价的,即进入限时竞价时段, 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户名: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成都第一支行 1、竞买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较强经济能力。 2、竞买人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竞买人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4、竞买人具有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证明或排污许可证等环保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 5、竞买人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拟处置专业设备为医疗用设备,必须进行现场拆除再移交,收购单位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行医院临床使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一切后果由回收单位承担。 7、以上材料由竞买人在参与竞拍活动前加盖本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 377 号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第一住院部 10 楼财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出具盖鲜章的确认函,竞买人最迟须在报名截止前 1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上传确认函获取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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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