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智慧城市更新及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芦山县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2022】2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汉嘉实业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争取政府专项债融资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改固【2022】2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 。 |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恢复重建县城区范围内受损道路15.1公里,包括路基路面恢复重建,堡坎等防护设施恢复及路灯等配套设施恢复;恢复重建供水管网22.8公里,水厂5处,雨污管网17.7公里,疏通雨污管网20公里;恢复重建罗纯山公园、雨水公园、石羊公园3处公园;恢复重建县城排涝设施约2公里。 2.3建设工期: 2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50613195.75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已完成项目均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②工程接收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 平台(四川省·雅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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