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优选
开发主体项目补遗文件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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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市大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优选开发主体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以补遗形式进行修改。本招标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附表 第22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1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更正为:
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组织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招标组织单位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四川省 信息网上发布澄清或补遗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2023年6月19日17时00分之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云平台 进行在线提问(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组织单位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招标组织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云平台提问答疑区进行答复。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4&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在四川省 信息网查询本项目的澄清或补遗文件,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补遗、答疑等文件所发布的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5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云平台以外获取的提问及答疑均为无效。投标人在提问时不得暴露其身份,不得涉及按照有关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对其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二、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澄清补遗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结果公示)等信息同步在成都市 ( /)上发布。
三、现随本补遗文件补充上传招标文件第八章合同体系草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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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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