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汉源县流沙河区域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汉发改投资【2022】2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源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业主自筹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汉发改政策【2023】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540平方米,新建汉源县流沙河区域五所中心幼儿园,设置学位数180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后勤服务用房、其他用房等,以及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校园大门、围墙等附属工程,并购置教育、教学相关设备。 其中本次招标内容为:汉源县流沙河区域中心第一幼儿园总建筑面积4908平方米,新建汉源县流沙河区域中心第一幼儿园,设置学位数36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后勤服务用房、其他用房等,以及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校园大门、围墙等附属工程,并购置教育、教学相关设备。 2.3建设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 2.7项目总投资额:16000万元;本次项目投资额:2600万元。 2.8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其中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设计成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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