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平整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平整项目 已由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仁发改〔2022〕2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仁寿兴新工业投资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仁发改〔2022〕2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SPPREC20230522018(BX)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久河工程技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 (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 以施工图纸为准)
2.5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2.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将根据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市发改【2021】149号)采用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符合招标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在系统进行报名,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 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5 日 9 时 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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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