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1
各潜在投标
屏山镇2023年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R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签约合同价,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C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
其他要求(该项内容仅适用于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条款):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
现更正为:
R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签约合同价,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C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
其他要求(该项内容仅适用于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条款):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