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屏山县教育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91.5 亩。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主体建设工程 53700㎡(教学楼 23000㎡、学术汇报厅 1000㎡、食堂 4200㎡、综合楼 3000㎡、教职工和学生宿舍 22500㎡)、室外运动场 5000㎡、总图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6065.94(万元)。具体以业主下达设计任务书为准。 2.3招标范围: 2.3.1.勘察包含但不仅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施工配合等本项目所需的勘察工作; 2.3.2.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实施区域勘测测量、方案设计(含3-5分钟三维建模动画)、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涉及专业包括房建,市政,园林,亮化,装饰装修等本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总投资2.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设计成果批复时间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均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应以设计单位牵头,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独自再次参与投标或与其他联合体单位投标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10 00:00 至 2023-08-16 23:59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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