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组织部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30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3年08月24日09:00至2023年08月31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进行了有效报价的,即进入限时竞价时段, 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竞得人在签定《处置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具体账户信息以成交后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组织部提供的缴款通知书账号信息为准)。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成都市新津区五津北路111号、新津区城北巷45附9号附近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5个工作日;处置方案、清单、照片、交易合同;1.成都市 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成都市 服务中心资产处置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3.资产资源系统竞买人使用手册;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联系方式
该企业最新招商
电力设备网_招投标网_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