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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云北路道路工程(绛溪五线至绛云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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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条修改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
&&&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
投标人可在2023年09月10日18时00分之前(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上提问答疑区上提出问题,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上提问答疑区进行答复。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2日09时30分修改为: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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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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