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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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26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3年09月13日09:00至2023年09月27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1.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以最终竞得价为准。2.定金支付:转让合同签订后5日内,竞得人向业主支付货物定金人民币2000.00元。3.竞得人按约足额支付货物定金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各方对货物进行现场交付,竞得人应当在货物交付的当天付清剩余货物价款,货物价款付清后,竞得人方可将交付的货物自行组织运离。4.所有款项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业主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彭州支行 账户名:彭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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