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59428.97 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 计划工期: 570 日历天; 2.5 项目总投资:15000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1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可为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0 00:00 至 2023-10-16 23:59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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