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市新津区第一小学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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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3年10月11日09:00至2023年10月18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户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成都市新津区第一小学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竞价公告期限及结果公示期限从发布之日起分别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外公示资料为《成都市新津区第一小学关于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方案》、附《资产处置明细表》、《资产处置实物照片》。《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成都市 服务中心网络竞价须知(2023年修订)》《成都市 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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