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 一期项目720余亩,农田整理、果园土地整理350余亩及配套田间道、沟渠灌溉等基础设施,水域治理约250亩及配套岸坡、堰、坝等水利基础,林地梳理约60亩,农村道路改造1.6公里、新建5.3公里,宽度为4.5米并合理布置错车道,产业道路、生产道路约7公里、宽2.5米以下。利用建设用地范围和原有宅基地进行新建及改造,建设农文旅配套服务及经营性业态。包括但不限于:(1)花间集进行土地整理,新建温室大棚约3000平方米,新建入口门头灯光雕塑一组、景点4处,户外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各一处。(2)桃花潭集改造原有建筑1000平方米,新建景点一处、浮桥一座和游船码头一处。(3)桃花仙岛对果园进行景观提升改造,建设节点构筑物一处、索桥一座、成品船坞建筑三座和景观平台两处。(4)桃蹊青田为打造多彩花林和多彩梯田进行土地整理,并新建一处景观艺术装置、三处观景平台和两处休息驿站。(5)桃花雨林对原有林地和果园进行景观提升改造,和打造4.01亩的星空仓营地,新建书屋一座、休息驿站一处和三处网红景点。(6)桃李春风新建服务中心820平方米,新建入口门头、广场一处和停车场各一处。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项目投资:本工程总投资8500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如非承包人原因,工期顺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作内容包括: 2.7.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完成本项目的图纸及施工配合的全过程设计服务(派驻设计现场代表),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与空调工程、室外泛光照明、室外附属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红线内总平面设计、景观园林工程、室内精装饰设计、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网工程 、交安监控及附属工程、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农田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设施农业、农田景观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基坑支护设计、人防工程专项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以上设计工作均应达到工程施工深度,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完成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7.2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基础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外泛光照明、消防工程、室外变配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安工程、公交站台、装配式构筑物、生态治理、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工程及建构筑物、农田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设施农业、农田景观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农业种植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取消。 2.8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风景园林类项目设计业绩(设计业绩需包含施工图设计工作),可为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0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类(燃气、轨道交通除外)施工业绩 (施工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无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且牵头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3 08:00 至 2024-01-09 18:00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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