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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总医院门诊及住院综合楼项目净化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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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23 14:0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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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攀钢集团总医院门诊及住院综合楼项目净化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施工  1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攀钢集团总医院门诊及住院综合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东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02-510402-23-01-355865】FGQB-008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钢集团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02-510402-23-01-355865】FGQB-0087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新华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本项目为攀钢集团总医院门诊及住院综合楼项目净化工程,包括三层静脉配置中心、五层手术部、六层中心供应室,其中三层静脉配置中心约309平方米,五层手术部约1698平方米,六层中心供应室约533平米。

2.3招标范围:

发包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确定的施工范围完成净化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自控工程、医疗气体工程及配套设备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总工期共计150日历天,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或开工通知为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净化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报告(或业主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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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