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南溪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二标段(农村为民服务设施部分)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2023〕2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区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3〕20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达信建设发展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 建设环湖栈道,完善导视系统等标识标牌、增加休闲座椅等便民设施,对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生态停车场;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不低于1800万元合同金额的市政类工程或房屋建筑类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③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④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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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