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十四局西北事业部潍烟铁路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价函
各报价
因[POWERCHINA-0114007-240002] 水电十四局西北事业部潍烟铁路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需要,我部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物资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3月17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4000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300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3000 |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500 |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200 | |
合计 | 9000 |
注:询价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图纸暂时还未齐全,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包人(业主)需要对本标段施工中的型材进行甲供时,采购人无条件接收,双方已签订的合同相应终止,中标人应给予理解、接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质量要求及技术
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092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T 50164的相关规定。
(2)建(构)筑物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相关规定
(3)混凝土强度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相关规定。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1质量保证期: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3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2.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招标人应为投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投标人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投标人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投标人承担。
2.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更换,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采购货物的验收:
3.1计量验收方式:
过磅验收。砼的供货量以体积立方米(m3)为计算单位,按运输车的实载方量汇总计算。如果买方对卖方发货单汇总方量存在疑虑时,买方有权对卖方每辆砼车运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方式为过磅称重,每方砼重量以配合比计算值为准),抽查结果不足载明数量且经买卖双方确认,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现3次抽检结果都与运输单载明数量差别超出-2%时,则项目部给予当期所有结算数量按照当期收货数量的90%计量,如连续发现3次以上超出-5%至-10%项目部有权不进行货款结算,卖方并不得追究买方相关责任。
不同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的容重参考表
砼强度 等级 | C10 | C15 | C20 | C25 | C30 | C35 | C40 | C45 | C50 | C55 | C60 |
容重(kg/m3) | 2350 | 2355 | 2360 | 2365 | 2370 | 2375 | 2385 | 2385 | 2390 | 2410 | 2420 |
3.2交货日期:计划交货期为2024年4月至该标段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供应合格的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4交货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
1、结算单价:合同执行期间综合交货单价计价公式为:
综合交货单价(结算单价)=出厂价+运杂费。
2、货款支付: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分批交货,先货后款,按月办理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乙方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单,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结算款总金额的80%,收到发票第三个月付结算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甲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3、质保金: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后经使用方确认后无息支付。
4、支付方式: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或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国电投供应链产品、电建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贴息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投标人卖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6、结算:按照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4.1响应人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所属销售公司,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代理商投标时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的生产厂家满足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第1条。
4.3响应人具有类似商混的供货业绩,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的类似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扫描件(至少1份,加盖公章),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本项目不接受在“”(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被 成员企业、采购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4.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6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询比价函的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
5.1凡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4年03月13日上午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5.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 1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询价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询价响应文件。
(1)各询价响应人须 (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采购人暂不要求各询价响应人提供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但各询价响应人须确保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否则询价响应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5.3询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电建集采平台上通知所有已购买询价文件的询价响应人。
5.4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或 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询价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询价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询价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5.5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在www.dlztb.com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