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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第1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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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4-11 17:0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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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泸州市江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江告〔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 江阳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6日10:0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 江阳区分局(康平路1号楼)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年5月6日10: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 江阳区分局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 江阳区分局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

本次拍卖会于2024年5月6日15:00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

2、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3、竞买人需提供经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方可报名。

4、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5、现场竞价时,竞价人未按时到场视为主动放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全国 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https:// )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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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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