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宝五镇宝五至千佛镇瓦子坝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 项目名称 ) / 标段施工
澄清回复(3)
各潜在投标
现对投标人网上提问作出以下澄清
一、问题1:本项目在软件中编制投标文件时,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到附表六以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等表格中,只能填报一行内容,请问软件中是否不需要填写内容,以上传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回复:投标文件的编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二、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项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第(2)项为“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请问说明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需提供哪些资料,是否仅需提供情况说明即可。
回复:投标文件的编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三、问题3、在招标文件第投标文件格式九、资格审查资料中,“(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小注第(1)条说明:本表为调查表,填写投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仲裁情况,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投标人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对履约能力无影响,是否可以不填写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投标文件的编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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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