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724矿微量铀分析仪采购
- 项目编号:FZJA-WZ-GKXJ-24-0021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交货/服务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公溪镇金安铀业转运站。
- 供货范围:微量铀分析仪2台(需提供校准证书)。
- 质量要求:仪器符合EJ/T823-2016《荧光微量铀分析仪》要求,测量对象:液体样品,对于固体样品,需经样品前处理转化液体样品后进行测量;准确度:相对误差不应超过±8%;不稳定性:仪器连续工作8h,不稳定性不应大于7%。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相关生产销售资质。
(2)财务要求:具备一定的财务能力。
(3)业绩要求:具有相关的业绩。
(4)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信誉。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5月17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724矿微量铀分析仪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7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公溪镇
联系人:王浩
电话:15946968619
中核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