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消防验收项目
- 项目编号:HDGC-FW-GKXJ-24-0963
- 交货/服务时间:
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工程进度,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2) 合同签订后(T0)15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甲方审核同意。
3) 乙方全过程参与工作计划,在主体工程开工后3 个月内报甲方审批。
4) 乙方接到甲方消防评估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成立专家组,提交评估方案,在消防评估完成后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
5)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消防验收评审,确保进度满足甲方的相关要求。
- 交货/服务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蒸汽供能项目现场。
- 供货范围: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根据目前规划,共有6个新建子项。分别为:能源站、化水厂房、计量间、取样泵室、海淡排水监测站、浮船式取水设施(成套设备类)。现根据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合同及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要求,拟以公开询价方式开展各子项的消防验收评审外委工作。乙方完成消防验收评审工作后需要独立提交评审报告。详见《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消防验收服务技术规格书。版次:A》
- 质量要求:详见《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消防验收服务技术规格书。版次:A》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2)信誉要求: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现场见证负责人具有消防评审相关专业注册资质,熟悉核电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具有较高的消防专业技术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现场见证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消防管理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相关专业技术水平。工程建设、安装、调试、自验收移交接产阶段应配备具有相应专业和经验的人员参与现场见证工作。
(4)其他要求:①是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入选专业含核电)或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法的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核电、电力行业单位。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5月28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消防验收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7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编:
联系人:刘勉之
电话:18701019250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