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甘肃区域安防系统升级及防恐设施完善项目
- 项目编号:XHFT-GC-GKXJ-24-0030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乙方应在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安防系统升级及防恐设施完善工程。
- 交货/服务地点:甘肃省酒嘉地区
- 供货范围:公司各相关项目公司具体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各项目安防系统升级及防恐设施完善工程采购由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统一进行采购,各相关项目公司进行合同分签。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二)、费用报价清单
编号 | 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1 | 嘉峪关协合光伏电站 | 嘉峪关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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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塔昊明光伏电站 | 金塔昊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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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塔永嘉光伏电站 | 金塔县永嘉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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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甘肃宏远光伏电站 | 甘肃宏远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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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敦煌万发光伏电站 | 敦煌万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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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科玉门光伏电站 | 中科恒源(玉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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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报价中应包完成项目所需人员劳务费、材料费、运输费、辅材费、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
- 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清单提供合适的设备设施。
6.1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5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相关要求。
6.2乙方提供的产品全部到货后,自该批次供货产品通过甲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产品质保期为6个月。
6.3乙方应做好单次运维服务记录工作,记录每次系统运行情况,将系统分成小的子系统,详细记录。
6.4安防系统升级及防恐设施完善工程完成后,对反恐怖工作组及甲方在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乙方要积极按照要求组织整改,保证服务质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等级中的D级,未被国家或地方政府、权威机构列入不合格名单。
3.供应商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公司,公司有2年(含)以上安防系统升级经验。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
5.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5月27日 12时3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甘肃区域安防系统升级及防恐设施完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2时3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商务园西区W17号楼202
邮编:
联系人:郭鑫
电话:18920651077
传真:
电子邮件: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