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甘肃龙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常服采购
- 项目编号:LHEP-FW-GKXJ-24-0008
- 交货/服务时间:2024年6月1日
- 交货/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核产业园
- 供货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 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参与报价的主体必须为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能力、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报价人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报价人拟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职业道德良好,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均无不良执业记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5月29日 2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甘肃龙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常服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5月29日 20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甘肃龙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龙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核技术产业园
邮编:735300
联系人:宋超
电话:13659372433
传真:
电子邮件:
甘肃龙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