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法律诉讼采购律师事务所项目
- 项目编号:270S-FW-GKJT-24-0005
- 交货/服务时间:一年
- 供货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法律诉讼而进行律师事务所采购,为核二七O研究所提供法律诉讼服务。按文件要求,提供以下服务要求:
诉讼服务事项及要求:
1.律师事务所要求:具备全面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诉讼程序、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代理方式:本次采购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在公告发布后至竞争性谈判期间,拟参与竞谈的律师事务所可派人前往核工业二七O研究所查阅相关诉讼材料。要求参与竞谈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供明确清晰的风险代理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等。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协商确定风险代理的具体条款和支付方式。风险代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案件概要:
被告方:陕西深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管辖法院所在地: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起诉金额:320.5457万元。
诉求(初定诉请):诉请要求陕西深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归还320.5457万元工程款并支付利息。
大致起诉时间(预估):2024年7-8月。
4.案件缘由:“青海西宁-贵南地区地热钻井工程”项目案,该案业经一审、二审终审。核工业二七O研究所作为中间方,主要是下游陕西深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技术方案要求完成工程作业任务,存在设备配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故在有生效判决的前提下,核工业二七O研究所向陕西深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追偿,要求其返还已付款项并支付利息。
- 质量要求:满足项目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集团公司、本研究所合格供应商以及列入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中律师事务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
2.营业执照: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6月14日 16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法律诉讼采购律师事务所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请响应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签字盖章版扫描件);纸质原件于竞谈当天现场递交核工业二七O研究所经营管理部。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开始。
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地址:江西省南昌县莲塘镇莲西路508号
联系人:郑 晗 18070085747 (流程咨询)
廖杨菁 15771418066 (技术咨询)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202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