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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基础分局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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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7-01 19:0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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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12-240017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计划采购 沥青混凝土 用于项目工程施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从新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32号口进水池引水分别向经开区、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市规划水厂供水,铺设供水管道工程全长约97.23km,其中干线总长60.50km,封丘支线17.77km,长垣市支线18.96km,延津县和经开区预留接口。年总供水量8040万m³,其中干向经开区年供水量1000万m³;向延津县城区年供水1095万m³;向封丘县城区年供水2095万m³;向长垣市城区年供水3850万m³。建设进水池1座,管理房5处,设置各类阀井、阀室241处等。

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共需完成总工程量为1095.14万m3,其中土方开挖558.90万m3,土方回填506.40万m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8.15万m3,砂石垫层23.29万m3,钢筋3903.04t。

沥青混凝土主要用于工程沥青路面恢复使用。

2、招标范围:项目沥青道路路面恢复。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备注

1

沥青混凝土

AC-13(3cm厚),压实比重:2.4t/m³

3085.5

2

沥青混凝土

AC-16(5cm厚),压实比重:2.4t/m³

5142.5

合计

以上数量仅作为招标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数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最早交货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

5、交货

6、质量要求:

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各项技术参数应达到或满足以下标准:《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沥青路面摊铺厚度要求:AC-13规格摊铺后压实厚度3cm,AC-16规格摊铺后压实厚度5cm。沥青混凝土压实比重:2.4t/m³。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买方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必须具有沥青混凝土生产资质、生产设备、检测仪器、相应生产经验,沥青混凝土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资质内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建材销售类。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2份,且单项业绩不小于20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及相关供货经验。

4、投标人具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由投标人单位法人或被授权投标人签字后加盖公章。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9、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在www.dlztb.com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powe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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