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金七门核电文物迁移工程施工项目
- 项目编号:CZEC-GC-GKXJ-24-0129
- 交货/服务时间:3个月
- 交货/服务地点: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
- 供货范围:根据《象山县“三普”登录点奉旨永远封禁碑迁移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稿)》,采购方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负责将奉旨永远封禁碑从象山县博物馆迁移至新址的施工工作,包括新址选址、编制迁建施工方案、召开评审会、新址场地的政策处理、平整及地基处理、定制及安装石亭、封禁碑迁移至石亭、增设记事碑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 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证书,并有10年及以上文物保护工作背景及相关工作经验,需要有同类型或类似项目工作业绩。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7月23日 0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金七门核电文物迁移工程施工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2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象山港路501号宁波银行大厦1812室
邮编:315700
商务联系人:范涛
电话:18967337559
邮箱:fant@cnnp.com.cn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