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仲裁代理服务
- 项目编号:23EC-FW-GKXJ-24-3703
- 交货/服务时间:暂定12个月,签署之日起至甲方案涉款项回收完毕之日止。
-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
- 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审查、搜集、整理与本案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论证,确定诉讼策略;2.代为提出、承认、变更、撤回、放弃仲裁请求,代为进行答辩;3.代为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定仲裁员;4.参加开庭审理、陈述事实及代理意见并参加调查、质证活动;5.代为接受调解、和解;6.代为参与执行程序;7.代为调查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的线索;8.在执行中,代为进行调解、和解;9.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 质量要求:满足合同条款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依法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单位实体,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至少1份类似相关业绩(近5年是指2020年至2024年),仅提供关键页面。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核集团或中核二三供应商黑名单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律师执业资格证。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8月08日 11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仲裁代理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1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康路58号院1幢
邮编:
联系人:陈伟
电话:17799127956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