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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连山镇涌泉村(原三友农场养鸡场)集体闲置养殖大棚及场地使用权出租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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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9-04 20:0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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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广汉市连山镇涌泉村(原三友农场养鸡场)集体闲置养殖大棚及场地使用权出租项目公告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德阳所广汉服务中心受广汉市连山镇涌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拟对广汉市连山镇涌泉村(原三友农场养鸡场)集体闲置养殖大棚及场地使用权出租项目进行公开处置,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流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汉市连山镇涌泉村(原三友农场养鸡场)集体闲置养殖大棚及场地使用权出租项目

2.项目编号:成农交德资挂(2024)GH-123号

3.项目位置:广汉市连山镇涌泉村8组

4.项目详情:标的物是钢结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场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约2.25亩),占地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

5.流转方式: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委托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对标的物进行公开流转,拟流转方式为出租。

6.流转价格:10000元/年

7.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8.流转期限:10年

二、公告事项

公告时间:2024-09-05 00:00:00 至 2024-09-11 17:00:00(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流入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四、标的物使用要求

1、标的物使用条件: 标的物的使用须符合广汉市连山镇产业发展规划,且不得占用宗地范围外的土地。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

若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该宗土地,流入方应积极配合,做好搬迁。

2、合同履行期内转租的条件:合同履行期内,流转标的物不允许转租。

3、标的物改造及归属:如对现有建筑物将进行改造,但需取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报批报建程序,需要集体经济组织配合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配合。新增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在合同到期后可自行拆除,但不得破坏原资产主体结构,不能拆除的,无偿归集体所有。

五、报名事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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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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