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川渝(广 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川渝(广 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1-511600-04-01-753139】FGQB-00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省市预算内资金及其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1-511600-04-01-753139】FGQB-000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发展咨询服务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计划工期:32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2.5标段划分: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的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财务无亏损(“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须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业绩,须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项目相关信息截图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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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