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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试设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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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11-11 18:4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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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心理测试设备2套。详见技术规格书。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心理测试设备2套,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期:项目总执行周期为 3 个月。供方应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 1 个月内完成供货,供货完成后 1 个月内完成调试、测试,完成测试后试运行 1 个月,试运行结束可申请验收;完成测试后,12 个月内提供至少 1 次培训服务。

2.3 交货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采购文件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法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       资质要求:/

(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且净利润指标2年无亏损,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成立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可不提供。

(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的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心理测试设备采购项目或含心理测试设备的建设集成类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佐证材料,合同关键页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供货方应为投标人)、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       信誉要求:/

(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上述人员缴纳的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供应商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应答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应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7)       其他要求: 

1)  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方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谈判参与单位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承诺函)

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国核动力设计研究院黑名单;

(6)       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

(7)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9)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0)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监理单位;

(11)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   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4)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1日18:00-2024年11月15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       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3002号。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3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4年11月22日09:3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3002号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联系人: 罗老师

电话:028-85906365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3002号

联系人: 张露茜

电话:028-62695606/18123462105

电子邮件:zhanglx@puyuan.com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021-61592133(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cnscjjjd@puyuan.com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3 如供应商存在采购公告3.2第(6)条规定的,平台会自动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相关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所在名录级别冻结参与相应范围电子采购平台采购项目的权限。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cnnc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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