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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法处理设施设计技术规范研究(第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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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2-26 18:2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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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本项目旨在初步确定干法处理设施设计中满足核安全所必需遵循的标准体系要求,包括编制标准体系要求研究报告,明确安全设计要求和原则,初步建立干法处理设施始发事件与设计基准事故清单,初步制定干法处理设施辐射安全、临界安全、构筑物与系统和部件分级、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等设计规范。

1.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工作内容

(1)标准体系要求研究报告

分析干法处理设施设计的建设需求,保障设施建设标准规范适用性原则匹配性,研究确定相关标准规范适用性原则,并形成标准规范清单及统一要求。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梳理总结总体安全、干法处理工艺、放射性废物管理、关键设备加工制造、核与辐射安全等标准规范的适用性原则,确定干法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体系,分专业开展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条目和主要内容、标准匹配性和适用性分析等研究,形成统一的标准规范清单,并给出标准体系建设建议。

(2)安全设计要求和原则

确定设施的安全目标,识别设施各系统和设备承担的安全功能,明确总体安全设计要求和原则。主要包括安全分级、抗震要求、密封要求、消防设计要求、密封分区、事故分析和应急分析、设备加工制造要求、电气仪表的鉴定要求等方面细化的安全设计要求、试验要求和鉴定要求。

(3)始发事件与设计基准事故清单

开展设施的安全分析,识别始发事件,给出每类始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后果及预防措施,制定始发事件与设计基准事故清单,提出事件分析方法和选取建议。

(4)初步制定干法处理设施辐射安全设计规范

分析 GB11871 、EJ/T967 、GB11930 和 EJ/T789 等标准,结合干法处理设施特点,初步制定干法处理设施辐射安全设计规范。

(5)初步制定干法处理设施临界安全设计规范

分析 GB15146 、EJ/T20029 和 EJ/T967 等标准,结合干法处理设施特点,初步制定干法处理设施临界安全设计规范。

(6)初步制定干法处理设施构筑物与系统和部件分级设计规范

分析 EJ/T939 和GB/T17569 等标准,结合干法处理设施特点,初步制定干法 处理设施构筑物与系统和部件分级设计规范。

(7)初步制定干法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设计规范

分析国务院令 612号、HAF401 、HAD401 、GB14500 、GB11928 、EJ/T938、EJ/T940、EJ/T20030和 EJ/T795 等标准,结合干法处理设施特点,初步制定干法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设计规范。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专家会审查。

2.3 成果交付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4 质量标准: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3)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3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61592300)注册并完成“我要报名”,然后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10-86397110)免费注册通过审核后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4.3 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我要报名”将无法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响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响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3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同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报价文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霍金梅

电话:010-69359196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售卖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项目负责人:陈正东/杨菲晗

电话:13261002204/010-88527802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010-69357861。

 

2025年2月26日

 

c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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