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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建中核华兴华北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施工)消防工程采购需求计划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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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3-06 12:2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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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项目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20000平方米,地下5000平方米。地上5层(局部1层、2层、4层),地下1层。水上实训区和试验水池区位于地上1层,地上设置了5层实训科研区域,层高为4.5m。

1.6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消防水、消防电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零星内容,施工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试验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消防检测及验收并提供相关报告、成品半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环保验收、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现场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二次深化设计的图纸及方案;同时包括措施费项目(包括为完成工程的一切措施项目)、围挡工程,施工产生的可回收废材运送到现场甲方指定的堆放地、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并运送到现场甲方指定的堆放地、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间的配合施工等工作内容;(甲方有权调整施工范围)包括配合与本工程有关的检测验收工作等。

2.2 计划工期

552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

2.4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现行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北京市优质工程施工标准控制施工质量,保证工程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保证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北京市建筑(长城)结构优质工程。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的仅保留一家单位。

(7)不接受目前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灰名单”当中,或者被暂停应答资格的企业应答。

3、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或串通报价等恶意行为的,将被纳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取消该供应商参与公司范围内采购活动的资格,处罚期限原则上为3年。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当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3、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5、管理人员配置(管理人员的证书及对应社保证明);

6、工人配置(提供工人证书、对应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7、供应商经营能力(2023年或者2024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8、供应商行业经验(对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至少一项。);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7)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建行天津河东支行

开户单位: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200 1625 4000 5251 9039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单位简称+北京化冶院项目+消防工程”。

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公司账户汇采购文件费。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5 3  6  13 00 2025 3 14  14 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录“中核集团平台”(https: //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采购文件。如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润东大厦 2202-2 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 2025  3  14  14  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需求单位: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润东大厦 2202-2 室 

联系人: 苏叶叶 

电话: 15022452758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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