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物管北京 总局大物业(四个中心)2025年立体停车库维保服务联合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物管北京 总局大物业(四个中心)2025年立体停车库维保服务联合采购(编号:gkbz202504070005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物业管理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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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物管北京 总局大物业(四个中心)2025年立体停车库维保服务联合采购项目 | 总局大物业(四个中心)2025年立体停车库维保服务联合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12个月,具体以各项目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满足国家、地区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
其他: 最高限价:含税总金额为¥292296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贰佰玖拾陆元整),其中:4个中心均不得超过各中心最高限价总价,即:一中心限价73600元,二中心限价42996元,三中心限价90160元,四中心限价8554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如供应商报价超过各项目含税单价限价,可在报价总价不变基础上进行不平衡报价调整,如供应商不接受报价调整,其响应将被拒绝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 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未被军队采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s:// /)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或修理或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类别: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类别为修理或安装)。
10)供应商需提供合同服务期自2021年1月1日以后,具有3个停车库维保业绩(或综合合同含停车库维保)且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服务期限页、金额页、签约页、任意一期发票等)。
11)供应商不得具有外资企业背景(通过企查查或者天眼查,进行三级股权穿透。外资股东不占控股或主导地位(持股比例≤30%的定义为非外资企业,港澳台法人独资算外资,但能提供证明实际控制人为内地出资人的除外)且注册地不得为境外承诺及查询截图,投标单位企业自行提供外资背景查询截图及说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