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石家庄炼化 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迷宫压缩机\200~300m3/min 入口0.08MPa 出口2.3MPa/丙烯(招标编号:NWZ250507-2315-074924)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迷宫压缩机\200~300m3/min 入口0.08MPa 出口2.3MPa/丙烯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石家庄炼化 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迷宫压缩机\200~300m3/min 入口0.08MPa 出口2.3MPa/丙烯 | 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压缩机设计、生产制造、机组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压缩机制造商;投标人应具备曲轴箱、曲轴、活塞杆、连杆、十字头、压力体等核心部件的设计和制造能力;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已经证实的成熟机型,具有近10年内在国内至少1套规模不小于5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中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且为四列两级立式迷宫压缩机组介质为烯烃,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技术附件(应体现项目装置名称、机组名称、压缩机型号、数据表体现机组型号的签字页);合同、发票复印件、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签字或盖章)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发票复印件需上传(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用户使用证明),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