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 双膜设备包(招标编号:NWZ250513-5509-075831)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双膜设备包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双膜设备包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污泥离心机系统设计及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3)投标方应具有环境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的设计能力,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3.1.2 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2023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在2019年1月1日签订合同至今,在国内炼化装置至少具备一个同类型污水回用业绩且进水含有循环水排水(需要在技术协议中体现),采用“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的流程,处理规模800m3/h(含)以上,且单套反渗透的处理规模180m3/h(含)以上,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需提供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用户合格证明),提供可证明业绩的合同、完整技术协议(包含工艺流程、处理水量)、相应发票、相应性能考核验收证明和用户合格证明,原件备查。以上业绩成套供货须为投标方自主设计、供货,转包给第三方的成套供货业绩为无效业绩。 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中标后业主可到实地考察,若不符合条件予以否决。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以下内容的书面承诺:1、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3、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人承诺:本次标的物属于供货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标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本技术要求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投标方必须逐条响应,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方案、制造标准,参数指标、仪表联锁等、供货范围及分包商等满足设计技术询价文件、项目统一规定及成套设备补充要求等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对于招标技术文件中带“★”星号的技术要求为否决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不接受偏差,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偏离内容以公开发布澄清为准,不接受未经公开发布澄清的偏离内容。 (3)投标人价格不允许超最高限价,在商务报价阶段超最高限价予以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