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江河机电买卖合同纠纷专项诉讼服务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5-0514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署(或成交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
- 供货范围:现我公司拟进行诉讼服务采购,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江河机电买卖合同过程中产生法律纠纷提供专项诉讼服务,案件标的金额2800万元,具体案件详情及相关资料待中标后移交告知,需由律师事务所提供一站式全程诉讼服务。
- 质量要求:(1)作为专项法律诉讼的法律团队,配合梳理现有证据材料,分析案件各方法律关系,提出支撑论点及法律依据,形成法律诉讼思路及立案材料,包括前期商务洽谈、内部汇报等工作。
- (2)按照采购人要求,完善诉讼思路及解决措施,做好应对方案及诉前准备。
- (3)按法律纠纷重大节点,向采购人书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及下一步计划。
- (4)及时反馈采购人案件咨询并答疑解惑。
- (5)完成从前期立案到最终执行的一站式全过程诉讼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2.应答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应具备至少1项新能源企业法律纠纷相关法律服务(提供合同首位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应答人委派项目负责人应为律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至少满七年(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
4.应答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至少1项新能源领域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首位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不同应答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应答人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应答人不良行为处理,将应答人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4月25日 08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江河机电买卖合同纠纷专项诉讼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8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龙
电话:022-59851902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