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一一医院2025年非医疗物资一站式供应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上海四一一医院2025年非医疗物资一站式供应服务项目(编号:gkzb202504210003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上海四一一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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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非医疗物资一站式供应服务 | 2025年非医疗物资一站式供应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若2025年供应商年度考核为A级,可续签12个月 。
服务地点位于: 上海四一一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业主方要求 。
其他: (1)招标范围:根据医院临床科室及各部门需求,提供保障日常运行基础耗材、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五金建材、维修耗材等以及医院需要其它各项非医疗常规物资。
(2)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3)本项目费用总额不超过年度项目预算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据实结算,要求投标人在每月核算时的京东自营旗舰店相同物资价格的基础上,自报下浮率(%),100>下浮率≥10%,如京东自营旗舰店无参考物资价格,则按照供应商进货价核算,供应商应提供进货价相关凭据(如采购合同、采购订单、采购协议及发票等)。以上价格已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遮盖及缺页情形将不予认可),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银行缴费凭据或税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完税证明、社保主管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
(4)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6)信誉要求: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供应商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供应商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6)供应商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7)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供应商被市场监督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