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建晖纸业有限公司1#、2#脱硫塔烟气脱硫、粉尘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东莞建晖纸业有限公司1#、2#脱硫塔
烟气脱硫、粉尘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招 标 公 告
1.项目名称:
东莞建晖纸业有限公司1#、2#脱硫塔烟气脱硫、粉尘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2.招标范围:
本标的范围为用于东莞建晖纸业有限公司1#、2#脱硫塔烟气脱硫、粉尘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招标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并提供近两年的企业财务报表。
4.3投标人应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投标人承担该项目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和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1)近3年内至少有2个烟气脱硫、粉尘超低排放新建、改造业绩。以提供2014年1月至2017年9月合同复印件为准。(2)具有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的不良记录。
4.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14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29日9:00起至2017年12月6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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