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848-1740HW112249
开标时间:2017-12-2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化学水处理站60m³/h除盐水系统改造,项目建设方为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中新建的配套项目,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60m³/h除盐水系统改造,主要是在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力厂化学水站,新增100吨超滤系统、75 m³/h一级反渗透系统、60m³/h二级反渗透系统,对现有PLC系统及配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控制要求。要求主体及配套设备采用当前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和适用的技术与装备,改造期间保证设备运行稳定,并且满足设备长期连续使用和维护管理需要。
2.2项目名称: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二期工程)化学水处理站60m³/h除盐水系统改造总包。
2.3招标范围:60m³/h除盐水系统装置一套,含制造、安装、调试、系统自控、培训、服务等,并需对站内新增及原有系统的控制及配电升级改造,详见第5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内。
2.5交货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洲路1号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6质量标准:要求主体及配套设备采用当前国际领先的成熟、可靠技术,保证技术条件的严格要求;产品质量优良、节能环保,并且满足设备长期使用和维护管理需要。该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配置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其性能参数、外观、操作、维修、备件和售后服务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控制系统要做到冗余控制,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2.7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2.8资审形式:资格后审
2.9招标编号:0848-1740HW11224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货物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具备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制造经验。能提供近3年来与本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1套以上除盐水系统成功运行业绩,并能提供中标通知或供货合同或设备最终验收的证明文件,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无论是否已经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资料;
3.5其他要求:
(1)如国家对投标产品有相关的生产许可或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能提供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如国家对投标产品有相关的生产许可或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能提供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2017-12-2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化学水处理站60m³/h除盐水系统改造,项目建设方为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中新建的配套项目,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60m³/h除盐水系统改造,主要是在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力厂化学水站,新增100吨超滤系统、75 m³/h一级反渗透系统、60m³/h二级反渗透系统,对现有PLC系统及配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控制要求。要求主体及配套设备采用当前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和适用的技术与装备,改造期间保证设备运行稳定,并且满足设备长期连续使用和维护管理需要。
2.2项目名称: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二期工程)化学水处理站60m³/h除盐水系统改造总包。
2.3招标范围:60m³/h除盐水系统装置一套,含制造、安装、调试、系统自控、培训、服务等,并需对站内新增及原有系统的控制及配电升级改造,详见第5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内。
2.5交货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洲路1号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6质量标准:要求主体及配套设备采用当前国际领先的成熟、可靠技术,保证技术条件的严格要求;产品质量优良、节能环保,并且满足设备长期使用和维护管理需要。该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配置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其性能参数、外观、操作、维修、备件和售后服务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控制系统要做到冗余控制,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2.7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2.8资审形式:资格后审
2.9招标编号:0848-1740HW11224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货物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具备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制造经验。能提供近3年来与本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1套以上除盐水系统成功运行业绩,并能提供中标通知或供货合同或设备最终验收的证明文件,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无论是否已经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资料;
3.5其他要求:
(1)如国家对投标产品有相关的生产许可或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能提供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如国家对投标产品有相关的生产许可或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能提供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