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呼伦贝尔)风电有限公司风电场建筑设施零星维修施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华(呼伦贝尔)风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华(呼伦贝尔)风电有限公司新右旗风电场、国华胜科(新巴尔虎)风电有限公司新左旗风电场、国华胜科(陈巴尔虎)风电有限公司陈旗风电场、国华(新巴尔虎右旗)新能源有限公司达来东风电场,因项目投产使用时间较长,升压站土建设施损坏较多,需要进行维修。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进行,中标人分别与上述四个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2.2招标范围
清单1:国华(呼伦贝尔)风电有限公司新右旗风电场建筑设施零星维修施工工程;
清单2:国华胜科(新巴尔虎)风电有限公司新左旗风电场建筑设施零星维修施工工程;
清单3:国华胜科(陈巴尔虎)风电有限公司陈旗风电场建筑设施零星维修施工工程;
清单4:国华(新巴尔虎右旗)新能源有限公司达来东风电场建筑设施零星维修施工工程。
注:维修工程详细工作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
清单1: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阿镇北5公里国华新右旗风电场;
清单2: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新宝力格西苏木国华新左旗风电场;
清单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白音哈达苏木国华陈旗风电场;
清单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呼伦镇伊和诺尔嘎查国华达来东风电场。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提交合同总金额80%的合格增值税发票(11%)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相应金额的财务正式收据经审核无误后结算当月工程款,直至完成合同价款的80%,工程整体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最终竣工结算,扣除最终结算金额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外,其他款项结算完成后双方无异议,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差额增值税发票(11%)及财务正式收据,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
2.3工程质量要求:
各分项工程需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具有三年内(2014年-2016年)不少于2个土建施工或土建维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7 年11月14日9:00时至 2017 年11月21日16:30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注册联系人:赵宏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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